不動產小常識
出處:信義房屋 2015-07-03
第一種低層住居專用地域是都市計畫法第9條規範中用途地域的其中一項法規,為了保護低層住宅的良好環境,也是12項規範中最嚴格的一項法規。
最大的特徵為建築物的高度限制為10公尺以及12公尺。可蓋的建築物除了一般住宅之外,還包含圖書館、幼稚園~高中等公設。大學以上專門學校、事務所及店舖、倉庫、旅館設施等無法建造。
日本の用途地域:第二種低層住居専用地域
日本の用途地域:第一種中高層住居専用地域
日本の用途地域:第二種中高層住居專用地域
日本の用途地域:第一、二種住居地域/準住居地域
看懂格局圖上的用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