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小常識
出處:信義房屋 2015-07-17
第一種中高層住居専用地域是為了維護中高層住宅的良好居住環境所訂定的法令,因沒有絕對高度的限制,因此在容積率允許的範圍內,可建造4樓以上的中高層大樓公寓。
此外,店面或餐飲店(地板面積500平方公尺以內、2樓以下)、大學、醫院、腳踏車停車場(板面積300平方公尺以內、2樓以下)也允許建造,至於柏青哥店等遊樂設施及飯店等住宿設施則禁止營建。
日本の用途地域:第二種中高層住居專用地域
日本の用途地域:第一、二種住居地域/準住居地域
日本の用途地域:第二種低層住居専用地域
日本の用途地域:第一種低層住居専用地域
看懂格局圖上的用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