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不動產小常識 委賣契約

不動產小常識

出處:信義房屋 2019-12-19

委賣契約


在日本,賣方要託售自己的房屋,與房仲業者有三種合約選擇:

 

 

一般媒介契約:賣方可委託多家業者販售,也可自己找親戚朋友購買。仲介業者並沒有將該物件登錄到指定流通網的義務,合約期間想簽多久就簽多久。

 

專任媒介契約:賣方只能委託單一家仲介業者委賣,為了增加物件曝光度,業者需在接到委售物件的七天內,將物件登錄到指定流通網給全國房仲販售,同時每兩週向屋主回報委售情況。而為了保護屋主,此合約只能簽三個月,且屋主可找自己的親戚朋友購買。

 

專屬專任媒介契約:與專任媒介契約相同,只能委託單一家仲介業者委賣,但屋主不可自己找親戚朋友購買。此合約代表此家房仲的獨賣權,而業法也規定仲介業者需在五日內將物件資訊登錄到指定流通網,房仲則需每週跟屋主報告委售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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