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租賃必看
日本租賃服務內容與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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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收入=
租金收入-建物管理費-租賃管理服務費(租金x5%)-其他(代繳項目或銀行手續費)
業務委託契約金 | 東京 租賃契約簽訂後,租賃管理公司會收取1個月租金總收入作為業務委託契約金(外加消費稅)。 大阪 租賃契約簽訂後,向屋主收取2個月租金總收入作為業務委託契約金(外加消費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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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營運管理費 | 每月收取租金總額的5%(外加消費稅)作為物業的租賃管理服務費。 |
更新(續約)業務手續費註 | 東京 契約期滿續約時,向屋主收取續約金之50%作為手續費(外加消費稅)。 大阪 契約期滿續約時,向屋主收取2萬日圓作為更新處理手續費(外加消費稅)。 ※若採法定自動更新,不製作契約備忘錄,則不收取更新手續費。 |
退室驗屋手續費 | 房客退租時,租賃管理公司會協助屋主進行驗屋作業,確保房客履約與清算押金等作業。 退室驗屋手續費為1萬日圓(外加消費稅)。 |
收支報告 | 每3個月(1月、4月、7月、10月)底前透過EMAIL將租金收支明細表寄送給屋主。 |
租金匯款 | 每3個月(1月、4月、7月、10月)的20號左右匯至指定帳戸。 |
修繕相關 | 代屋主協調處理修繕事宜。如單件修繕費用低於5 萬日圓以下時由業者先行施工處理(超過5萬日圓則需先獲屋主核可才先實施),費用由屋主負擔。 |
代繳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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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視契約內容,也有屋主不向房客收續約金的情形。但租賃管理公司仍會向屋主酌收續約業務手續手續,收費標準依契約規定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