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不動產小常識 「所在」與「住所」

不動產小常識

出處:信義房屋 2020-01-30

「所在」與「住所」


日本的地址表示方式有兩種:「所在」與「住所」,分別依據「不動產登記法」及「住居表示法」而定。

 

 

所在

每筆土地都有其號碼,稱為「地番」(類似台灣的地號);土地上建物的編號則為「家屋番號」;兩者合稱為物件的「所在」。不動產的登記與交易合約,一律以「所在」為準。 若到法務局查詢不動產的資訊,若不知道「所在」(地番及家屋番號),是無法進行查詢的。

 

住所

正式名稱為「住居表示」,若要寫信給朋友或是利用導航系統,則需輸入「住所」,這是根據1962年制定的「住居表示法」而訂,這套系統是用來尋找建物,所以空地與荒郊野外的土地並不會有「住所」表示。

 

當簽定房屋交易合約時,看到合約書上的地址和在現場看到的地址不同時,就是因為「所在」和「住所」的差別,千萬別嚇一跳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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