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小常識
出處:信義房屋 2024-03-12
由於日本的開學季與會計年度都在4月份的關係,每年2~3月都會有一股搬家潮,招租時入住快及退房也多,在日本這時稱為租賃的旺季。
因日本風俗民情的緣故,日本人會習慣自己準備家具、家電,因此租賃習慣會較喜歡承租空屋,讓承租時好放置自己的家具,所以也建議在日本投資置產時,不用特地準備家具家電來招租,反而較受房客青睞。
此外,在日本租賃主要分為兩種契約類型,常見的是「普通賃貸借契約」,為期兩年,期滿時承租方擁有優先續約權,屋主不得擅自請房客退租。
另一種是「定期借家契約」,期限額滿後,屋主得拒絕不再租給房客,若屋主對房屋有收回自住的可能,建議採用此種合約,因無法續約,但某種程度上會造成承租方的不便,所以在日本「定期契約」不如「普通契約」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