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小常識
出處:信義房屋 2016-07-13
「不動産売買契約書」 的中文為「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是買方同意支付約定價金、而賣方將不動產的財產權轉移給買方的一種契約。
在此相互同意的條件之下,為了避免認知上的錯誤及問題産生,包括訂金、尾款的交付時間與方法,以及買賣物件的所有權移轉登記時期、物件交屋時期都必須明確記載。以維護買賣雙方的權益,進而圓滿完成交易。
最終金
不動產取得稅
オーナーチェンジ (Owner Change)
敷金/禮金/更新料
民宿VS民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