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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信義房屋 2016-09-08
一塊土地擁有四種價格在日本稱為「一物四價」。即在鑑定評價地價時的「實勢價格」、「公示價格」、「路線價」與「固定資產稅評價額」的四種價格
出處:信義房屋 2016-08-31
「共益費」是指為了維護共同住宅的公共區域,所必要的經費。
出處:信義房屋 2016-08-25
台灣的租賃契約類型多為「定期契約」,也就是契約期滿時必須重新簽約。而在日本主要分為兩種契約類型...
出處:信義房屋 2016-08-18
「讓渡所得」是指資產因轉讓銷售而取得的收入(資本利得),但並不包含企業商品等庫存資產或山林地的轉讓銷售所得。而若出售持有不動產時有差價收益的話,針對該收益部份就會產生「讓渡所得稅」。
出處:信義房屋 2016-08-10
諸費用包括購入或出售不動產時,除了買賣價金之外所需花費的其他費用(包含稅金)。
出處:信義房屋 2016-08-03
固定資產稅及都市計畫稅一般合稱為「固都稅」,屬於市町村徵收的地方稅,東京23區則是都稅。類似台灣的房屋稅、地價稅。
出處:信義房屋 2016-07-27
不動產取得稅相當於台灣的契稅,取得不動產時,或新建、增建不動產時,由該不動產所在地的都道府縣徵收的地方稅,屬一次性的稅種。
出處:信義房屋 2016-07-20
「最終金」即是尾款。一般在日本買賣不動産交易過程中,簽約時,買賣雙方會在契約中律訂交屋時間,根據交屋時間支付「購買金額總價扣除簽約金後的尾款」,並進行交屋。
出處:信義房屋 2016-07-13
「不動産売買契約書」 的中文為「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是買方同意支付約定價金、而賣方將不動產的財產權轉移給買方的一種契約。
145~153則/共2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