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豆知識
都市計劃區域
日本的國土分為「都市計劃區域」及「都市計劃區域外」兩種,而在「都市計劃區域」內,必要時還可分為市街化區域及市街化調整區域,相當於台灣的都市土地與非都市土地分別以「都市計畫」與「區域計畫」加以規範的模式。
大樓的車位和腳踏車位
在日本建築物中,車位與腳踏車位是屬於「共用部分」(公設),基本上没有進行買賣,即沒有「含車位」的觀念,都是要用租的居多。使用時必須向大樓管理委員會提出「利用申請書」。
委賣契約
賣方要託售自己的房屋,與房仲業者有三種合約選擇:一般媒介契約、專任媒介契約、專屬專任媒介契約。一般媒介契約:賣方可委託多家業者販售,也可自己找親戚朋友購買。仲介業者並沒有將該物件登錄到指定流通網的義務,合約期間想簽多久就簽多久。
公示地價與基準地價
指日本國土交通省所公告的「標準地」價格。從日本全國各選出代表此地區「標準地」的三千多個地點中,於每年的一月一日由不動産鑑定士進行評估,再由土地鑑定委員會評定,並在每年的三月下旬公布。公示地價在各個住宅地、商業地、工業地等用地裡,公告出標準地每平方公尺的單價。
地震保險
地震保險是在1964年6月14日的新澙大地震之後,日本政府作為後盾制定的保險。日本政府以再保險的形式承擔了一部分保險費的支付義務。由於地震的原因造成公寓「全毀」或「半毀」的情況下,將可得到地震保險金。個人所有的專用部分如果受到損害,也可拿到保險金。
住宅火災保險
住宅火災保險是指由於火災因素使造成房屋毀損後,能夠拿到重建家園費用的保險制度。其保險金額會隨保險內容、投保額、契約年數不同而有差異,投保時需設定房屋的投保額,設定愈高當然保費就愈多,而投保額有設定的上下限,通常是用建坪數與房屋購造來計算,例如防火性能較差的木造建築,保險金額就較高,而防火性能較佳的鋼筋混凝土建築物,保險
管理組合
從住戶購買公寓大樓、交屋、產生區分所有關係時開始,管理組合在法律上自然成立。管理組合是由住宅大樓的全體所有權持有者所構成,為了管理住宅大樓的建物、基地及附屬設施等,區分所有權者超過30人以上可以設立法人管理組合,訂定大樓相關管理規約及其營運。
修繕積立基金
修繕積立基金是為了因應大樓公寓未來的大規模修繕,入居時所支付一定金額的預備基金,相當於台灣的大樓管理基金。若每個月支付的修繕積立金不足時則可用這筆基金填補,亦可稱為修繕積立一時金。
修繕積立金
修繕積立金是為了將來維護大樓時所預備的公共基金。屬於房東支付項目,與房租設定的管理費不同。
確定申告
在日本置產作為投資使用,因有不動產收入,依日本稅法規定需於每年2月中旬至3月中旬之前提交「確定申告」。
日本租賃事例分享
由於日本多為普通契約,房客只要付了更新禮金就擁有續住權利。於契約更新期間,若是房東想要調漲租金、房客希望調降租金,都需要雙方協調並取得共識後才可以進行。
敷金/禮金/更新料
在日本的不動產租賃市場中常常可以看到「敷金」這兩個字,「敷」的意思就是「墊著、押著」的意思,一般指的就是在建物的租賃關係中,連帶產生而出的「押金」,這筆費用是用來擔保賃貸者,也就是房東的債權(租金等)而支付的費用。擔保的範圍不外乎就是租金遲繳、退租後的屋況原狀恢復費用,以及最後退租時將屋子還給房東之前的一筆預備金。
普通契約&定期契約
日本的租賃契約有別於台灣,分為普通契約與定期契約兩種,在日本投資物件時,首先需要了解日本租賃的契約型態,針對自己的投資規劃進行選擇。
調漲房租時需注意…
在日本,房子出租後便不得任意更改租金金額。唯一可以調整租金的時機,是在契約更新期間內,通常是契約更新前的3~6個月之間,屋主通知漲租或是房客通知降租金。
日本的租賃旺季與日本人的租賃習慣
由於日本的開學季與會計年度都在4月份的關係,每年2~3月都會有一股搬家潮,招租時入住快及退房也多,在日本這時稱為租賃的旺季。
日本租賃事例分享
由於日本多為普通契約,房客只要付了更新禮金就擁有續住權利。於契約更新期間,若是房東想要調漲租金、房客希望調降租金,都需要雙方協調並取得共識後才可以進行。
登記識別情報
登記識別情報是由法務局發行,用來取代以前的登記完成權利證,以資證明客戶權利的重要文件。
專用使用權
專用使用權是指在共用部分(公共設施)裡,各別住戶的所有者能夠獨享的使用權利。